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200元 早报讯(记者赖劲松)昨日,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,我省今年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补贴标准确定,每位大学生每月将获得生活补贴1200元。
据介绍,福建省财政厅已核拨专项经费586万元,支持2008年度“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”。财政支持资金的具体用途是:每位志愿大学生每月生活补贴1200元,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和住院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300元,交通费每人每年200元,同时为志愿者提供相应培训。